您的位置:『 长沙水利 』>>> 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制度
 
 
 
 
 
 

    (一)防汛值班制度

    1、汛期(4月1日至9月30日),各级防汛抗旱办公室实行昼夜值班,值班室24小时不离人。
    2、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,忠于职守,熟悉业务,及时处理日常防汛工作中的问题。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,汛情紧急时,有关领导要亲自值班。
    3、积极主动抓好情况搜集和整理,及时了解和掌握气象、水文信息,认真做好值班记录。
    4、重要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,做到不误报、漏报,并登记处理结果。
    5、值班人员应在班内处理完本班日常事务,特殊情况需下一班继续办理的,应交待情况,签名交接。

    (二)雨水情收集、汇报制度

    1、及时了解、准确掌握雨情、水情,定时定点收集,做好统计分析工作。
    2、对灾害性气象、水文信息,应立即加强纵、横向联系,主动通报。
    3、发生暴雨洪水或出现其它灾害性天气,应立即收集雨情、水情和灾情并及时上报。
    4、湖区堤垸进入警戒水位,内湖进入控制水位,逐日填报堤垸水情表和内湖水位表。

    (三)洪涝灾害汇报制度

    1、洪涝灾害发生后,及时汇报灾害情况,并密切注视灾情发展变化,随时上报灾情和抗灾动态。
    2、洪涝灾害统计表上报时间分为即时报、月报和年报。即时报在发生灾害后及时核实上报。月报每年第一、四季度按季度填报,4-9月按月填报,上报时间为次月3日前。年报在每年10月中旬与防汛总结同时上报。
    3、及时填报抗洪情况统计表(上防汛劳力后每日一次)、排渍情况统计表(发生洪灾后每日报一次)。
    4、及时用电话、电报、简报、专题报告、照片、录相等方式反映情况。 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(四)险情汇报、登记制度

    1、及时搞好各类水利工程的清隐查险工作,发现险情分类登记造册,逐级上报。
    2、水利工程发生较大险情,应及时报告并迅速组织除险。重大险情和工程事故应查明原因,并写出专题报告。
    3、水利工程发生险情需要市防汛潜水队抢险时,由县(区)市防汛办(特殊情况除外)电话报告,并讲清工程地点、工程类型,潜水作业深度、产生故障时间、排除故障内容和要求。由市防汛办根据轻重缓急统一安排。
    4、每年汛后提出险情处理意见。根据先急后缓的原则,分项列出当年急需处理的病险工程,对暂时无力解决的工程,提出临时渡汛方案和抢险措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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